关于您提出的“开设赌场罪立案后第二次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判断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对于第二次因开设赌场罪被立案的情况,虽然这会增加司法机关对其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的考量,但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不能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比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采取取保措施不至于危害社会等,那么仍然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第二次犯罪的性质,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更加审慎。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危险性评估结果,以及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犯罪手段恶劣、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等,那么再次取保候审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第二次因开设赌场罪被立案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司法机关认为采取取保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那么仍然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但具体结果还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