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二审什么时候提交证人申请”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所提及的“二审”实际上在法律语境中更准确地对应为“再审”的申请阶段(若原判决、裁定已生效且您希望启动再审程序),因为“二审”通常指的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的上诉程序,而在此程序中提交证人申请的时间节点与一审类似,一般是在庭审前或庭审过程中根据法院安排进行。不过,基于您可能想了解的是在再审申请中如何提交与证人相关的材料或申请,我将围绕再审申请的相关规定进行解答。
在再审申请阶段,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并未明确提及“证人申请”的具体提交时间,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再审申请材料的规定,我们可以推断出与证人相关的材料或申请应当作为“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的一部分进行提交。
具体来说:
再审申请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特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证人相关材料的提交:虽然法律条文未直接规定证人申请的提交时间,但您应在准备再审申请材料时,将与证人相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证人身份证明、证人出庭申请等)作为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之一进行整理和提交。这些材料应当与再审申请书等其他材料一并,在再审申请期限内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书的撰写: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原审裁判文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和理由等,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