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常虎律师|法行宝
2025-09-01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哪种情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形,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来申请财产保全:

  1. 追索特定费用或赔偿: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这些费用或赔偿通常关系到申请人的基本生活或权益保障,因此法律给予了特殊保护。
  2. 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特殊情况:

    • 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如果申请人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来申请财产保全。这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在家庭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3. 公益诉讼中的损害赔偿:

    •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同样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公益诉讼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对其给予了特殊支持。
  4. 见义勇为遭受侵害的赔偿请求:

    • 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而请求损害赔偿的,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维护社会正义。
  5. 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情况:

    •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发生保全错误的可能性较小,人民法院也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这是基于对案件情况的判断,认为保全措施的风险较低。
  6. 特定金融机构的申请:

    • 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同样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这些金融机构通常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因此法律对其申请财产保全给予了特殊待遇。
  7. 法律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前的申请:

    •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执行程序前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