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已经废止,不存在新婚姻法第21条的说法。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原《婚姻法》中的相关条款已被《民法典》中的规定所取代。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在《民法典》中有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阐述。
一.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是无条件的,抚养义务包括为子女提供生活所需、教育支持等,旨在确保子女能够健康成长。
二.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同样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包括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以及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帮助和照料。当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支付赡养费。
三. 抚养费和赡养费的支付
我建议,在处理涉及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问题时,应严格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正确履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