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精神病可以不收监-杨书杰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刑事辩护

关于“什么精神病可以不收监”的问题,以下是我作为专业律师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精神病患者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不被收监,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或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主要适用于那些无刑事责任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

一、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其中,精神病人若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暂不收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进一步明确规定: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应由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若在监狱服刑期间发病,执行机关可依法对其监外执行;
    • 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虽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在服刑期间因病情需要而监外执行。

二、具体适用情况

  1. 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由于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不负刑事责任,也就不会被收监。他们应由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2.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虽然可能负有刑事责任,但由于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因此可以暂不收监。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并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3.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由于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因此也可以暂不收监。这同样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评估确认,并由相关机关批准。

三、监外执行的程序与决策机制

监外执行的决定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前作出,或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报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这一程序确保了监外执行决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是否收监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法律给予了特殊的关照和保护,可以暂不收监。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面临此类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