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父母在事故发生时59周岁,年满60周岁以后仍然有可能主张抚养费,但具体能否获得支持,需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
一、法律对被扶养人的定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此,若受害人父母年满60周岁后,被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则他们属于被扶养人的范畴,有权主张抚养费。
二、判断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
三、实际案例与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例如,有案例显示,受害人虽已年满60周岁,但并未享受养老待遇,一直以打工获取劳动报酬维持家庭生活。在其死亡后,其年满85周岁的母亲因无固定收入来源,法院依法支持了其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这一案例表明,年龄并非决定性因素,实际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才是关键。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总结来看,受害人父母在事故发生时59周岁,年满60周岁以后能否主张抚养费,需结合其身体状况、收入来源、受害人生前工作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若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且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抚养费的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