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前把诈骗的2万全部退还了对方,是否还有罪-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刑事辩护

在一审前把诈骗的2万全部退还了对方,依然构成诈骗罪,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一. 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公诉案件

  • 诈骗行为达到3000元以上就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退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退赃、退赔,是量刑条件,而非定罪条件。诈骗2万元属于“犯罪数额较大”,即使将钱退还受害人,也并非可以抵销刑罚,但属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 特殊情况下可能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 被害人谅解的;
    5.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这意味着,在一审前全部退还诈骗所得,并认罪、悔罪,是可能获得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特殊处理。

我建议,尽管退还了诈骗所得,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判决结果会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裁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