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扣留三年后去处理裁决,一般不会被拘留。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扣留车辆的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后,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将依法处理。这通常意味着车辆可能被拍卖、报废或其他合法处理方式。
二. 拘留的适用条件
拘留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并且这些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会被处以拘留。单纯因为电动车被扣留而未及时处理,并不构成上述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 长期未处理的可能后果
我的观点:电动车被扣留三年后去处理裁决,当事人主要面临的是车辆可能已被依法处理的风险,而非被拘留的风险。然而,为了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我建议当事人尽快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尽快处理相关事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