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异议,能用吗-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知识产权

商标被异议期间,仍然可以使用,但需注意相关风险和限制。

一. 商标异议期间的使用权限

  1. 可使用但存在风险:被异议的商标在异议程序期间是可以使用的,但使用时需标注“TM”,以提示该商标正处于异议等程序中,尚未获得完全核准注册。若最终商标异议成立,未获得注册,那么此前的使用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法,使用人需承担相应后果。
  2. 无正式商标权:商标异议期是商标注册的公告期,这个阶段商标并未获得正式的商标权,仅属于注册申请中的状态。因此,在使用时不能体现已注册商标的标志,而只能使用TM标志来标明其正处于注册申请中。

二. 使用被异议商标的建议

  1. 谨慎使用:虽然商标在异议期间可以使用,但应谨慎对待,密切关注异议程序进展,做好应对各种结果的准备。
  2. 积极答辩:当商标遭遇异议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如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异议答辩,准备充分材料提高注册成功率。
  3. 关注裁定结果:对于异议裁定结果,如有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这意味着在异议期间,商标的使用并未被明确禁止。
  • 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不予注册决定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该注册公告。这进一步说明了在异议期间商标的使用是存在风险的,因为最终注册结果尚未确定。

我建议:在商标被异议期间,虽然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但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和限制,并谨慎对待。同时,应积极应对异议程序,准备充分材料以提高注册成功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