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吗-薛雯雯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房产纠纷

改扩建项目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在特定条件下,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可以占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这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二、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特定情形

尽管有严格的保护原则,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改扩建项目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 重大建设项目:

    •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
    •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 2023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通知中明确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等。
  2. 临时用地:

    • 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相关规定。
    • 但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 土地整治与生态用地调整:

    • 在土地综合整治中,确需对少量破碎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调整的,可以按照“总体稳定、优化微调”的原则实施,但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 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建设的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按有关要求调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4. 矿山修复与探矿采矿:

    • 已有因采矿塌陷确实无法恢复原用途的农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调整补划。
    • 石油、天然气等油气战略性矿产的地质勘查,经批准可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布设探井。

三、改扩建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程序

即使改扩建项目属于上述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特定情形,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这通常包括:

  • 提交项目用地申请,明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
  • 经过相关部门(如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的审核和论证。
  • 最终报国务院批准(对于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法律建议

  1. 提前规划:在项目规划阶段,应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尽量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 严格审批: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落实补划:对于经批准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及时落实补划任务,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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