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没有代位继承权。
一. 代位继承权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 定义: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 适用范围:根据这一定义,代位继承权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孙女)等。
二. 侄子的法律地位
- 侄子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侄子是被继承人的兄弟的儿子,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后代。
- 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由于侄子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因此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此条款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即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综上所述,侄子作为被继承人的兄弟的儿子,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后代,也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因此,侄子没有代位继承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