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函必须验收后才能申请吗-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8-24 合同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质量保函是否必须验收后才能申请”的问题,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京建法〔2017〕24号),我们可以进行如下详细解答:

质量保函(银行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一种形式)的申请与提交,确实与工程竣工验收有密切关系,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必须验收后才能申请”,而是有明确的提交时限要求。具体来说:

  1. 正常情况下的提交时限:

    • 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银行保函。
  2. 特殊情况下的提交时限:

    • 如果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承包人应当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内,经与发包人协商确定日期,向发包人提交银行保函。

关键点解析:

  • 并非“申请”而是“提交”:这里强调的是“提交”银行保函,而非“申请”保函。银行保函通常是由承包人向银行申请开具,但提交给发包人的时间点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特定情况下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的一段时间内)。

  • 与验收的关联性:虽然保函的提交与验收有关联,但并非说必须在验收通过后才能开始申请保函。实际上,承包人可以在工程接近尾声或预计即将通过验收时,就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以便在验收通过后及时提交给发包人。

  • 保函的真实性与责任:承包人应对其所出具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发包人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

结论:

因此,质量保函(以银行保函形式)并非必须严格在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但确实需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特定情况下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的一段时间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提前规划并申请银行保函,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