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封云凯律师|法行宝
2025-08-24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扣留车辆

    • 适用情形:当机动车存在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等情形时,或者车辆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相关证件嫌疑,未投保交强险,超载,有被盗抢或拼装、报废嫌疑,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等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等相关条款。
    • 措施期限:至当事人接受处理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手续后退还车辆。
  2.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适用情形:涉及酒后驾驶、将机动车交由无资格人员驾驶、超速行驶、驾驶拼装或报废车辆、累积记分达十二分、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给予暂扣或吊销处罚、使用他人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情形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
    • 措施期限:根据违法情形不同,如酒驾扣留6个月,再次酒驾则吊销驾驶证。
  3. 拖移机动车

    • 适用情形:当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或者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需要拖移以保障道路畅通或进行调查处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拖移机动车。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 措施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拖移机动车时,应记录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4. 收缴非法装置

    • 适用情形:主要针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相关证件、标志以及非法安装的装置等,如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九十六条。
    • 措施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缴非法装置时,应制作收缴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5. 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 适用情形:当交通警察在执法中发现驾驶员有酒驾、毒驾嫌疑时,可以要求驾驶员进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检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 措施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带驾驶员至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提取尿样,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

实施程序与注意事项:

  • 在实施上述行政强制措施前,交通警察应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基本事实、拟采取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权利。
  •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合理部分应予采纳。
  • 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 凭证需当事人、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拒绝签名的需注明。
  • 凭证应当场交付;拒收的,需在凭证上注明,视为送达。

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被扣留物品交到所属部门并按程序处理。

作为封云凯律师,我提醒您,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驾驶员的责任。如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