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犯罪所得是指-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3-31 刑事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犯罪所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活动所获得的财物及其产生的收益。

一. 法律依据与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这里的“犯罪所得”明确指的是通过犯罪活动所获得的财物,以及这些财物所产生的收益。

二. 犯罪所得的范畴

  1. 直接犯罪所得:指犯罪分子直接通过犯罪活动(如盗窃、抢劫、诈骗等)所获得的财物,如现金、珠宝、电子产品等。

  2. 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指犯罪所得经过投资、经营、转卖等活动后产生的额外收益,如通过盗窃得来的现金进行投资获得的利息、租金等。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甲通过盗窃获得了一批价值昂贵的珠宝(直接犯罪所得),随后将这些珠宝转卖给乙,乙明知这些珠宝是甲盗窃所得,但仍予以收购并转售赚取差价(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在这个例子中,无论是甲盗窃得来的珠宝,还是乙通过转售这些珠宝获得的差价,都属于“犯罪所得”的范畴。

综上所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犯罪所得”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直接通过犯罪活动获得的财物,也包括这些财物所产生的收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