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案件办理流程-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8-21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受贿罪案件的办理流程,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一般来说,受贿罪案件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1. 审查材料:人民检察院对于收到的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以及自己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会及时进行审查。

  2. 立案决定:

    • 如果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会填写《立案请示报告》,并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 如果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些不予立案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会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侦查

  1. 制定侦查计划: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制定侦查计划,该计划会明确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以及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2. 收集证据: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会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3. 讯问被告人:

    •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被告人,可以传唤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也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
    • 对于在押的被告人,人民检察院会填写《提押证》,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或者提到人民检察院讯问。

三、侦查终结

  1. 撰写侦查终结报告: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承办人会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提出提起公诉、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会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

  2. 审查决定: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人民检察院会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或《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3. 处理赃款赃物:对于免予起诉案件的赃款赃物、违禁品、作案工具等,须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收缴,并填写收缴赃款、赃物清单和《没收决定书》。

  4. 通知被告人:对被告人免予起诉决定后,人民检察院会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交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如其在押,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释放。

  5. 附带民事诉讼处理:对于免予起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被告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监督当事者双方达成协议。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诉到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受贿罪案件的一般办理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会因案件情况、地区差异以及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如果您有更具体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