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被电瓶车撞骨折没钱治疗,可以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请求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具体操作:联系定责的交警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清单、事故认定书等,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请求垫付医疗费用。
二. 向电瓶车驾驶人追偿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电瓶车驾驶人作为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 实际操作:在获得救助基金垫付后,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确定事故责任,并向电瓶车驾驶人追偿相关费用。
三. 注意事项
- 在请求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时,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便快速获得垫付。
- 在向电瓶车驾驶人追偿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建议您尽快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了解具体的垫付流程和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以便尽快获得医疗费用的垫付。同时,也要关注事故的处理进展,及时向电瓶车驾驶人追偿相关费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