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立案后就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了吗-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3-29 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立案后,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且判决生效为止。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起诉离婚立案后的财产归属

  1. 婚姻关系存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起诉离婚立案后,直至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生效前,双方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起诉离婚立案后取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双方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并且该协议得到了法院的确认,或者法院已经作出了财产分割的判决,那么按照协议或判决所确定的归属,那部分财产将不再是共同财产。
  • 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期间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立案后,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且判决生效为止。在此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仍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共同的利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