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法》并不存在,您可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第三十六条。若您询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六条,其内容如下:
食品安全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政府综合治理与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并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我建议在引用或查询法律法规时,确保法律法规的名称准确无误,以避免产生误解或混淆。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