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嫖娼行为处罚的时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责任的期限为6个月,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则不再处罚。
在您描述的案例中,嫖娼行为发生后5个月被异地公安机关问询并承认,但案件未移交至管辖地。此时,若从嫖娼行为发生之日起算,6个月的处罚时效即将届满。若在6个月内,管辖地公安机关未发现该违法行为,则根据法律规定,将不再对该行为进行处罚。
关于异地问询与管辖地处罚的关系
异地公安机关的问询并不等同于管辖地公安机关的发现或立案。问询可能仅是为了调查取证或了解情况,而真正的处罚决定需由管辖地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因此,即使您在异地被问询并承认了嫖娼行为,若管辖地公安机关在6个月内未发现该行为,则仍不会受到处罚。
关于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建议与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关于您嫖娼后5个月被异地问询作证承认,案件未移交管辖地,第6个月后管辖地是否还会处罚的问题,关键在于管辖地公安机关是否在6个月内发现了该违法行为。若未发现,则不再处罚;若已发现并立案调查,则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