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虚假出具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证明文件,且情节特别严重:
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证明文件,且情节特别严重:
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对于这些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即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如果行为人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同时,还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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