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婚第一次不判离分居没有联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这一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1. 第一次起诉不判离的情况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2. 分居且没有联系的情况
您提到分居且没有联系,这确实是一个可能表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然而,在法律上,分居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才能被视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一般来说,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且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持续的、无夫妻义务的状态,而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分开居住。
3. 第二次起诉是否会判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关键还是在于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二次起诉时,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等,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然而,如果第二次起诉时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来证明感情破裂,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仍然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婚姻基础、婚后生活情况、离婚原因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因素。
4. 建议
综上所述,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关键在于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