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 实施办法-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08-15 公司事务

关于《保密法》的实施办法,这是一个涉及国家秘密安全保护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清晰、详细、有深度的解答:

一、《保密法》修订背景与意义

2024年2月27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下称《保密法》),该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需要,对保密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是我国保密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二、《保密法》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

根据《保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 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13. 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三、保密工作具体要求与措施

  1. 文件传达不泄密:涉密文件收发、传阅、使用、保存、复制和销毁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出办公区域,严禁私自打印、复印、扫描、复制、存储、销毁涉密文件。

  2. 保存密件莫大意:外出会议带回来的密件,需及时给单位保密员登记保管;阅看完密件要及时退回,严禁私自保管涉密文件;摘抄密件的笔记本需锁入保险柜。

  3. 居家办公不碰密: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及工作秘密的办公文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带回家中;严禁在家中谈论涉密信息,不随意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4. 互联网不传密: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严禁采用“图转文字”等小程序识别涉密文件;群聊实行群主责任制,尽量在粤政易等安全平台上建群,如需在QQ或微信建群,请先填表呈批备案;领导班子成员和涉秘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使用国产手机。

四、降低泄密风险的综合措施

  1. 加强保密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醒:做到全员覆盖,深入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经常性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讲解互联网泄密案件特点、危害和后果,营造浓厚的保密氛围。

  2. 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群建立、使用的具体要求;认清智能手机的泄密风险所在,建立手机日常保密管理制度,使手机远离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场、涉密文件,坚决杜绝手机录音、录像、拍照等成为泄密事件的“导火索”。

  3. 认真开展周期性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将工作群管理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排查风险隐患;要严格查处即时通信类社交媒体保密违法案件,依纪依法对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使涉密工作成为网络办公不可触及的绝对“禁区”。

综上所述,《保密法》的实施办法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全体公民和机关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