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投标法中,货物价格是分值的。具体来说,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下,对于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设置,有明确的法规规定。
货物项目价格分值范围:
-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这意味着,在货物项目的招投标中,价格分是一个重要的评审因素,其分值占比在30%到60%之间。
价格分值的计算方式:
-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价格分通常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则根据磋商报价与磋商基准价的比值来计算。
工程项目的价格分值设置:
- 对于工程项目,虽然上述暂行办法未直接规定价格分值的比重,但实际操作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比照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设置,或者参照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价格权重。通常,材料、设备的价格占比在工程施工项目中是最高的,因此可以按30%来作为价格评审的分值下限。
注意事项:
- 在设置价格分值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避免设置过高或过低的分值,以免影响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 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评审因素的分值,确保评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中国招投标法中,货物价格是分值的,且其分值占比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下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对于工程项目,虽然未直接规定价格分值的比重,但可以比照货物项目的设置或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