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内部跨公司调动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法律原则: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了试用期并顺利通过,后续的岗位调整或续订劳动合同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集团内部调动的特殊性:
- 在集团内部跨公司调动的情况下,新用人单位(即集团内的另一家子公司或分公司)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存在不同的观点。
- 一种观点认为,出于管理需要对劳动者实施调动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劳动者主动申请调动的,新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
-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何种原因在集团内调动,新用人单位都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无论何种原因在集团内调动的,新用人单位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笔者观点及实践建议:
- 从法律角度看,同一集团公司内的不同子、分公司,虽然股权归属上都是同一个集团公司,但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从法律角度看并不是同一个用人单位。因此,《劳动合同法》并不禁止同一集团公司内的不同用人单位分别与同一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 然而,从集团公司人性化管理的需要以及员工对集团文化的认可角度考虑,我建议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以执行第一种观点,即出于管理需要对劳动者实施调动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本案分析:
- 在您提到的案例中,朱女士是在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调动的。根据上述分析,新的用人单位(B药业公司)与其约定试用期并不违法。因此,朱女士以B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而主张赔偿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并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集团内部跨公司调动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取决于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践中,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约定试用期,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