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劣药应受到的法律惩罚-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5-03-27 侵权纠纷

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将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一.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的行为,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1. 没收与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数倍至数十倍的罚款。对于假药,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对于劣药,罚款金额为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若货值金额不足规定数额,则按规定数额计算。

  2.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与吊销许可:责令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并规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3. 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其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的收入,并处以所获收入一定比例的罚款,同时可能面临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并可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

二. 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 生产、销售假药罪: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生产、销售劣药罪: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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