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解释-舒青云律师|法行宝
2025-03-2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是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详细解释如下:

  1. 罪名与行为:

    • 该法条明确规定了“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 刑罚规定: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行为解读:

    •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指的是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行为。
    • “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则是指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安全、公众健康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4. 法条意义:

    • 此法条的设置旨在保护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防止其被非法采集和走私出境,从而维护国家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 对于违反该法条的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制裁,以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采集、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