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解做法-李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行政纠纷

审前调解的做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调解的启动与参与:

    • 审前调解通常是在案件立案后,但在正式审理程序开始前进行。这一阶段,法院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员或者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 调解过程中,法院、调解员或调解组织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争议焦点,并尝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 调解的方式与程序:

    • 调解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旨在创造一个有利于双方沟通的环境。
    • 调解程序通常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15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7日,以确保调解过程的高效进行。
  3.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经过司法确认后,将具有强制执行力。
    • 当事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 调解不成或期限届满的处理:

    •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期限届满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案件将转入审理程序依法办理。
    • 这一规定旨在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未经立案先行调解、强制调解及久调不决等导致的“立案难”“不立案”问题。
  5. 审前调解的优势与意义:

    • 审前调解能够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 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更轻松的氛围中沟通,有助于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实际操作中,审前调解的具体做法可能因地区、案件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审前调解是一种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有关于审前调解的具体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