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事项-吴海珍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公司事务

在公司法务中,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事项通常与股东会的职权相关,这是公司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绝对保留事项

绝对保留事项,也称为法定保留事项,是指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且不能以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或其他方式加以剥夺或限制的事项。这些事项通常涉及公司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对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具有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绝对保留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这是公司发展的根本方向,必须由股东会共同决定。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董事和监事是公司的重要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其选举和更换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其工作报告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监事会或监事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其工作报告同样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这关系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必须由股东会决定。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股东会决议。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注册资本的增减涉及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必须经股东会批准。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融资的重要方式,需股东会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这些事项涉及公司的存续和变更,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10.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修改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相对保留事项

相对保留事项,也称为章程保留事项,是指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是否由股东会决议,或者可以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的事项。这些事项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会的意愿进行调整。相对保留事项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公司章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一些较为日常或程序性的决策事项。

综上所述,绝对保留事项是公司法务中的核心和根本性问题,必须由股东会严格控制和决定;而相对保留事项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意愿进行调整。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应明确区分这两类事项,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