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女朋友的财物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这主要取决于财物的性质、赠送时的意图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变化。一般来说,如果财物是以表达爱意、关怀或深挚情谊为目的而赠送的,且该财物对于赠送者的经济能力而言处于相当水平,那么这类财物一旦赠送,通常就难以再行索回。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无偿的、基于感情的赠与,法律上往往不会支持撤销此类赠与。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赠送者可能有权要求收回财物。比如,如果财物是作为婚姻承诺的一部分而赠送的,但后来双方并未结婚,或者财物的价值远远超越了赠送者的经济承受范围,导致赠送者生活困难,那么在结束恋爱关系之后,赠送者可能会主张收回这类财物。此外,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送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对赠送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送人也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赠与。
但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赠与的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权利,否则就可能会丧失这一权利。
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赠送者先仔细考虑财物的性质、赠送时的意图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变化,再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收回财物。如果确实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