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强迫交易罪案例-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刑事辩护

关于团伙强迫交易罪的案例,我可以为您提供两个具体的实例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罪名。

案例一:上海闵行区恶势力犯罪团伙强迫交易案

案情概述: 2017年7月至8月,被告人何海军、袁宗仁等人在上海市闵行区万国府小区,通过威胁、滋扰等手段,强揽业主的敲墙、钻洞业务,牟取非法利益。他们冒充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言语威胁业主,甚至阻挠滋事、恶意举报,迫使业主接受他们的服务。累计交易金额达21万余元。

法律后果: 检察机关以强迫交易罪对何海军等人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湖南平江强迫交易犯罪集团案

案情概述: 2017年8月底至9月,被告人邱武辉、王应珍等人通过喧闹、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当地一采石场的总经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石粉给他们,再以高价卖出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他们还组织成“义兄弟创业团队”,打着创业的幌子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阻工、拉闸停电、偷撕票据、强收“管理费”等,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法律后果: 该犯罪集团成员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相应罚金。部分未退赔违法所得的被告人还被追缴相应违法所得。

团伙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团伙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若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追诉:

  1. 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
  3. 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强迫三人以上交易;
  4. 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
  5. 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建议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了强迫交易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救济途径。作为专注于诈骗犯罪、职务犯罪领域的律师,我随时准备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