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申请执行吗-刘元培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公司事务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后,需要申请恢复执行,而不是重新申请执行。具体理由和流程如下:

一、结论依据

在执行程序中,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终本处理。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基于相关规定将公司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若法院最终支持申请人诉请,判决追加股东在各自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那么申请人在成功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案件的执行,而非就判决书重新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详细流程

  1. 拿到终本裁定:首先,申请人需要拿到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确认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2. 申请追加股东:与执行法官沟通追加事项,依照要求向执行法官或立案窗口申请追加。需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被执行人(股东)身份信息、终本裁定、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以及根据情形提供的股东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证明材料。

  3. 审查与裁定:由执行审判庭对追加申请进行审查(书面审查或公开听证),并作出裁定。

  4. 恢复执行或提起异议之诉:

    • 若裁定予以追加,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若裁定驳回追加申请,申请人在收到裁定书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5. 执行异议之诉的后续:执行异议之诉相当于诉讼案件,需要提交完整的立案材料,并附上驳回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的裁定书。若一审判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则追加成功,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股东;若一审判决驳回追加申请,则申请人可以上诉进行二审。

三、注意事项

  •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因此申请人需要确保已拿到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
  • 在申请追加股东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如工商档案、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缴纳凭证、银行流水等,以证明股东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
  • 若法院裁定驳回追加申请,申请人应及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后,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案件的执行,而不是重新申请执行。希望这一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