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民调解的主体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如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退休法官等,并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工作。它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以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如果你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