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罪给谁定罪-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刑事辩护

骗贷罪主要对实施欺骗行为的行为人进行定罪。骗贷款行为在我国法律中主要涉及两种罪名: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及贷款诈骗罪。以下是这两种罪名的详细解释:

  1.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 主体: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 行为特征:此罪行涉及使用欺骗手段(如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担保文件或虚构贷款用途)来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 损失要求:必须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如骗取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若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多次实施欺骗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可能构成此罪。
    • 法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罚加重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贷款诈骗罪:

    • 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通常通过考察行为人的履约能力、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有逃避还款的行为等因素来判断。
    • 行为特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或证明文件、虚假担保等方式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 数额要求:贷款诈骗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即视为“数额较大”,将构成此罪。
    • 法律责任: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法律规定了不同层次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乃至没收财产。

在判断具体罪名时,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手段、造成的损失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若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担保,虽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仍可能因骗取贷款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议行为人在面对相关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此类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