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虚开发票敲诈犯法。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关于发票开具的规定,更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和虚开发票罪的相关规定。
一.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使用假发票进行敲诈的情境中,行为人通过伪造或变造的发票作为手段,以揭露或举报相威胁,向被害人索取财物,这种行为明显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二. 虚开发票的法律后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
三. 虚开发票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
在实际操作中,虚开发票往往与敲诈勒索罪存在牵连。如果行为人以虚开发票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则可能同时构成虚开发票罪和敲诈勒索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用别人虚开发票敲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发票管理秩序。我建议相关行为人立即停止此类违法行为,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