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原告法定代理人一般写一个。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中,如果未成年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由于其通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由其父母担任。在填写民事起诉状时,应明确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系原告之父或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也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同样需要在民事起诉状中明确写明法定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监护关系证明等。
总之,未成年原告法定代理人的数量一般为一个,即其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如果父母无法担任,则由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并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