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和别人生了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具体来说,如果仅是在婚内与他人生育孩子,而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或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通常不构成重婚。然而,如果婚内与他人不仅生育孩子,还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形就可能构成重婚。
因此,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是否有结婚登记、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如果你对此类问题存在疑虑,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