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的货币属于使用假币罪的范畴。
法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其中,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而变造的货币则是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的行为。这里的“使用”,包括将假币作为真币投入流通领域,如购物、消费、存取款等。由于变造的货币同样属于假币的范畴,因此,使用变造的货币也构成使用假币罪。
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持有一张变造的100元面额的人民币,并到商店购物时使用这张假币。如果该行为被查实,那么该人就构成了使用假币罪,并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综上所述,变造的货币属于使用假币罪的范畴,使用变造的货币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假币的能力,避免误收、误用假币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