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自己也偷越了 是数罪并罚还是吸收-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刑事辩护

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自己也偷越了,应当数罪并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该法条还明确规定,如果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虽然该法条并未直接提及组织者在组织过程中自己也偷越国(边)境的情况,但根据刑法原理,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在这个问题中,组织者不仅组织了他人偷越国(边)境,而且自己也参与了偷越行为。这意味着组织者既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又触犯了偷越国(边)境罪。由于这两个罪名是独立的,且组织者的行为分别构成了这两个罪名,因此应当对数罪进行并罚。

综上所述,对于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自己也偷越了的情况,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