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只收到扫描件没收到原件,其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通常情况:在法律实践中,原件通常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因此,如果仅收到扫描件而未收到原件,法院对扫描件的认可可能会比较谨慎。按规定,书证应当提供原件,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例外情形: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如果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原件无法提供,并且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同时扫描件与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扫描件也有可能被法院采信。
综上所述,谅解书只收到扫描件没收到原件时,其有效性并非绝对无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可能的话,建议尽量提供原件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则应尽可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佐证扫描件的真实性,以提高其证明效力。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