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涉及的时效计算主要与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有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二、个人或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三、逾期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后果
实例分析
以小许的情况为例,他在工作时受伤,但所在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于小许也不了解相关规定,他在事故发生1年零2个月后才想起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规定,小许超过1年才申请,因此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时效计算主要关注两个时间点:一是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的30日内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是若单位未申请,则个人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有权提出。超过这些时效,可能会影响到工伤待遇的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