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用亲属名义经商是违法的。具体来说:
主动利用职权提供便利:如果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谋取私利,即使是以亲属名义经商,也严重侵害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并可能受到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
纵容、默许亲属违规经商:即便公职人员未直接利用职权提供帮助,但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同样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亲属在管辖范围内经商:公职人员未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提供帮助,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公职人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的行为,也构成违规。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后,应责令公职人员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可能面临辞去现任职务或调整职务的处理,甚至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用亲属名义经商是违法的,不仅可能损害公共利益,还可能对公职人员自身的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避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