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不可以给受害方作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且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肇事方作为事故的一方当事人,不具备进行司法鉴定的资格和条件。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需要对受害方的伤情、伤残等级、后续治疗等进行鉴定,应当由受害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机构会根据受害方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医学知识和技术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如果肇事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比如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请求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肇事方本身不能直接进行司法鉴定,也不能干预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
总之,司法鉴定是一项严肃而专业的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肇事方应当尊重受害方的权益,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而不是试图通过非法手段来影响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