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等级最新标准
2025-08-09 劳动纠纷

截至2024年7月,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等级和分类标准如下:

一、事故类别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被详细划分为20个类别:

  1. 物体打击:由重力或其他外力导致物体运动,进而打击人体造成的伤害。
  2. 车辆伤害:涉及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以及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等造成的伤亡。
  3. 机械伤害: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导致的伤害。
  4. 起重伤害:发生在起重作业中的挤压、坠落、物体打击等。
  5. 触电:包括电流通过人体导致的伤害以及雷击伤亡。
  6. 淹溺:指因落入水中或其他液体中导致的窒息伤害,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 灼烫:涵盖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及物理灼伤。
  8. 火灾:直接导致的人身伤亡。
  9. 高处坠落:在高处作业中发生的坠落伤亡。
  10. 坍塌:如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等,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由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 冒顶片帮:矿井作业面和巷道侧壁的坍塌现象。
  12. 透水:矿山地下开采或隧道开挖中意外水源导致的伤害。
  13. 放炮:爆破作业中的伤亡。
  14. 火药爆炸:火药、炸药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的爆炸。
  15. 瓦斯爆炸:可燃气体、瓦斯等与空气混合后发生的爆炸。
  16. 锅炉爆炸:锅炉因超压等原因引发的物理性爆炸。
  17. 容器爆炸:包括物理和化学两种类型的爆炸,如压力容器、汽瓶等的爆炸。
  18. 其他爆炸:如可燃性气体、蒸汽、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等。
  19. 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质或窒息性气体导致的伤害。
  20. 其他伤害:如摔、扭、挫、擦等不能归入上述类别的伤害。

二、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事故可分为以下三类:

  1. 轻伤:失能伤害低于105个工作日。
  2. 重伤:失能伤害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
  3. 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或在30天内(自1995年起,统计标准由7天改为30天)因事故导致的死亡。

这一标准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事故分类框架和伤害程度评估依据,有助于企业全面了解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实际应用中,企业还应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据此加强安全管理,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