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人如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可以坐游轮;但如果被起诉后,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而拒不履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乘坐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
- 被起诉人仅仅因为被起诉,并未被法院判定有罪或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其个人信用和出行自由并未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被起诉人可以自由地选择乘坐游轮或其他交通工具出行。
特殊情况:
- 如果被起诉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定的责任,如支付赔偿、履行合同等,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该被起诉人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将被限制高消费,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被起诉人将不能乘坐游轮的二等以上舱位。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结论
因此,被起诉人是否能坐游轮,取决于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可以自由乘坐游轮;但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乘坐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