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先经过受害人同意。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决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需要来作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定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此外,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因此,取保候审的办理并不依赖于受害人的同意,而是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需要来决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相关的法律需求,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