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成立后坐牢钱还要还。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坐牢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而还钱则是为了恢复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即使因诈骗罪被判刑并服刑,犯罪分子仍然需要承担还钱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明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十六条也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还钱义务不受刑事处罚影响:
- 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而还钱是履行民事赔偿责任。两者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 无论诈骗犯是否坐牢,其都有义务退还诈骗所得的财物,以恢复被害人的财产权益。
无钱可还的情况:
- 如果犯罪分子暂时无能力偿还,法院可能会根据其实际经济状况,制定分期偿还计划。
- 如果确实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应尽快与被害人协商解决方案,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合理的债务处理方式。
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途径:
- 被害人有权要求诈骗者归还诈骗所得财物。若诈骗者拒绝还钱,被害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合法方式进行追讨。
- 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罪犯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其他财产等,以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诈骗罪成立后,即使坐牢,钱仍然需要还。这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和公平原则的要求。如果面临无法偿还的情况,建议尽快与被害人协商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