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经营性收益不能用于给物业买东西赠送。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小区经营性收益的性质和用途。小区经营性收益,如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通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部分收益应当用于小区的公共维护、修缮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
其次,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管理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的费用支出应当来自于其收取的物业服务费,而不是小区的经营性收益。
现在,我们来看这个问题:小区经营性收益能否给物业买东西赠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小区经营性收益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无权擅自使用这部分收益来购买物品并赠送给他人。如果物业公司这样做,就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即使物业公司有意愿用小区经营性收益来购买物品赠送,也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和授权。只有在业主大会明确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才能使用小区经营性收益进行相关的支出。
综上所述,小区经营性收益不能用于给物业买东西赠送。如果物业公司有类似的行为,业主们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