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第八章内容-孟令彬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侵权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章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药品价格和广告的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1. 药品价格管理:

    • 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 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并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 药品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 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按照规定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2. 药品购销中的禁止行为:

    • 禁止药品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 禁止药品相关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 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相关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3. 药品广告管理:

    • 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非药品广告也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4. 法律适用:

    • 药品价格和广告,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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