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民事侵权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它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大类型。
民事公益诉讼:
- 定义: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未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行政公益诉讼:
- 定义: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适用范围: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多个领域。
检察公益诉讼的提起,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旨在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若您在生活中发现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可到检察院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