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行为的法律规制在我国确实经历了两个重要的阶段。
首先,从2004年5月1日起,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初步的行政处罚。这一阶段,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主要包括暂扣驾驶证、罚款等手段,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初步遏制酒后驾车行为,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随后,在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将醉酒驾驶纳入了危险驾驶罪范畴。这意味着酒驾行为从此不再仅仅是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上升为了刑事犯罪,需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酒驾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对酒驾行为的惩处力度。
综上所述,酒驾行为从2004年5月1日开始受到法律的初步规制,并在2011年5月1日被正式纳入刑事犯罪范畴。这一系列法律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